为有效遏制酒驾醉驾多发势头,努力实现事故预防“减量控大”目标,根据上级公安机关交通管理部门统一部署,4月13日至4月20日,新绛县公安局交警大队持续在辖区开展整治酒驾专项行动,先后共查处涉嫌酒驾18起,其中血液中酒精含量达到50mg/100ml以上的有9起。
4月17日20时36分,新绛县龙兴镇驾驶人刘某某饮酒后(血液中酒精含量68mg/100ml)驾驶车牌号为晋MFL***小型轿车行驶至气象北路时,被新城中队民警查获。
4月17日21时46分,襄汾县赵康镇驾驶人杨某某饮酒后(血液中酒精含量58mg/100ml)驾驶晋LYB***小型轿车行驶至气象北路时,被新城中队民警查获。
4月17日21时58分,新绛县龙兴镇驾驶人李某饮酒后(血液中酒精含量52mg/100ml)驾驶车牌号为晋M58***小型轿车行驶至气象北路时,被新城中队民警查获。
4月17日22时21分,新绛县龙兴镇驾驶人崔某某饮酒后(血液中酒精含量63mg/100ml)驾驶小型轿车行驶至文体路南时,被大队新城中队民警查获。
4月17日22时50分,新绛县龙兴镇驾驶人张某某饮酒后(血液中酒精含量75mg/100ml)驾驶小型轿车行驶至文体路南时,被大队新城中队民警查获。
4月17日23时22分,新绛县横桥乡驾驶人吴某某,饮酒后(血液中酒精含量71mg/100ml)驾驶车牌号为晋M26***小型轿车行驶至新绛县108国道县标口处时,被国道中队民警查获。
4月19日0时4分许,新绛县三泉镇驾驶人周某某饮酒后(血液中酒精含量66mg/100ml)驾驶车牌号为晋MGC***小型轿车行驶至农行路口朝殿坡100米处时,被古城中队民警当场查获。
4月19日1时0分,侯马市驾驶人陈某某饮酒后(血液中酒精含量59mg/100ml)驾驶车牌号为晋AM3***小型轿车行至城壕路口100米处时,被古城中队民警查获。
4月19日1时17分许,新绛县横桥乡行云庄村驾驶人行某某饮酒后(血液中酒精含量71mg/100ml)驾驶车牌号为晋MCR***小型轿车行驶至城壕路口200米处时,被古城中队民警当场查获。
以上9人均属于饮酒后驾驶机动车违法行为,民警依据相关法律规定,对9人分别作出罚款1000元、驾驶证记12分并暂扣6个月的处罚。