为深入贯彻落实省、市、区三级党委政府和上级公安机关关于“三零”创建工作部署精神和进一步优化营商环境,更好地服务经济发展和人民群众的工作要求,盐湖公安分局持续加大打击整治“黑加油站点”的力度,从源头上防范和控制利用汽油实施犯罪活动,消除各类安全隐患。近日,盐湖公安分局东城派出所在工作中查处一起非法存储危险物品案,现场扣押一辆黑加油车,行政拘留一人。
5月30日18时许,东城派出所民警在盐湖城北门口巡逻时发现有一中年男子从其车后背箱拿出一个黑色油壶在给另一辆车加油。
经查:违法行为人叶某某(男,37岁,永济市人)驾驶一辆银灰色轿车,后备箱放置五桶散装汽油,通过微信群好友进行贩卖。
目前,违法嫌疑人叶某某因非法存储危险物品被公安机关依法行政拘留十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