垣曲县公安局交警大队曝光3起酒驾违法案例,垣曲县公安局交警大队提醒驾驶人:遵守道路交通法律法规、珍爱生命,拒绝酒驾,从现在开始,从我做起。
案件1
11月14日22时05分,垣曲县公安局城市中队民警在舜王大街历山路口西60米路检路查,对一辆浙FH6***小型普通客车进行检查时,发现驾驶人赵某涉嫌饮酒后驾驶机动车,民警随即对其进行吹气式酒精检测,驾驶人赵某体内酒精含量为21mg/100ml,属于饮酒后驾驶机动车的道路交通违法行为。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道路交通安全法》相关规定,对驾驶人赵某饮酒后驾驶机动车的道路交通违法行为作出罚款1000元,记12分,暂扣机动车驾驶证六个月的处罚。
案件2
11月15日20时03分,垣曲县公安局公路巡警中队民警在古毛线3公里500米处路检路查,对一辆晋M01***小型轿车进行检查时,发现驾驶人刘某某涉嫌饮酒后驾驶机动车,民警随即对其进行吹气式酒精检测,驾驶人刘某某体内酒精含量为25mg/100ml,属于饮酒后驾驶机动车的道路交通违法行为。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道路交通安全法》相关规定,对驾驶人刘某某饮酒后驾驶机动车的道路交通违法行为作出罚款1000元,记12分,暂扣机动车驾驶证六个月的处罚。
案件3
11月15日20时58分,垣曲县公安局公路巡警中队民警在古毛线3公里500米处路检路查,对一辆晋M30***小型轿车进行检查时,发现驾驶人刘某某涉嫌饮酒后驾驶机动车,民警随即对其进行吹气式酒精检测,驾驶人刘某某体内酒精含量为58mg/100ml,属于饮酒后驾驶机动车的道路交通违法行为。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道路交通安全法》相关规定,对驾驶人刘某某饮酒后驾驶机动车的道路交通违法行为作出罚款1000元,记12分,暂扣机动车驾驶证六个月的处罚。