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基层警讯
死灰复燃烧毁桃树 警民合力及时止损
发布:新绛县公安局     时间:2022/4/14 14:27:34
     


4月12,新绛县公安局三泉派出所查处一起过失引起火灾案,行政处罚1名违法人员。

3月17上午,三泉派出所接到报警称,三泉镇辖区一村桃树地着火。接警后,民警迅速赶赴火场,建立隔离带,大火在公安民警、村干部及村民的努力下被成功扑灭。

大火虽然被扑灭,此时正值桃树开花授粉的关键时节却因大火导致桃树受损严重。民警立即对现场进行仔细勘察,同时调取周边监控视频、走访见证人,还原起火原因。经查:当日上午,违法行为人姚某在麦地干农活时,将地北头的枯草等杂物收拢点燃,在其离开麦地前,该姚将明火扑灭。但该姚离开现场后杂草死灰复燃,致使其麦地北面李某、张某夫妻二人种植的桃树地内有十几棵桃树被烧死、熏死。案发后姚某积极对李某、张某夫妻二人进行沟通赔偿,取得对方谅解。4月12日,公安机关已依法对姚某进行行政处罚。

公安机关提醒广大群众:依照《中华人民共和国刑法》、《中华人民共和国治安管理处罚法》等法律,严禁带火种进入种植区域,严禁烧荒,严禁野外用火、非法用电,严禁焚烧垃圾,坚决杜绝和避免一切火险火灾隐患。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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