今年12月4日是第十个国家宪法日。为全面贯彻党的二十大精神,深入学习宣传贯彻习近平法治思想,弘扬宪法精神、推动宪法实施,12月4日,新绛县公安局在荀子广场开展了“大力弘扬宪法精神,建设社会主义法治文化”为主题的国家宪法日宣传活动。副县长、公安局党委书记、局长赵刚,局党委委员、副局长张东民参加活动。
宣传活动中,民警以设置宣传台、悬挂横幅、发放法律宣传资料、现场接受群众咨询等形式,向广大人民群众重点宣传《宪法》《民法典》《反有组织犯罪》以及防范非法集资、电信诈骗、禁毒、枫桥经验等相关知识,解答群众关心的法律问题。此次活动共发放资料2000余份,现场接待群众咨询百余人次。
通过法治宣传活动,进一步提升了群众对宪法的认识和了解,增强了群众的法治意识,引导更多的群众学法、守法、懂法、用法,营造了“办事依法、遇事找法、解决问题用法、化解矛盾靠法”的良好社会氛围。