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出境入境管理法》和《中华人民共和国外国人入境出境管理条例》相关规定,宣布以下3名外国人所持居留证件作废,公告日期10日,具体公告内容如下:
一、基本情况
1、持证人姓名:BOONART AMPORN,性别:女,国籍:泰国,出生日期:1991年4月20日,护照号码:AC4418637,工作类居留证件号码:103620068,有效期至:2025年8月31日,签发地公安机关:山西省运城市公安局。
2、持证人姓名:SAWANGNET WIMOLRAT,性别:女,国籍:泰国,出生日期:1986年3月21日,护照号码:AC3798215,工作类居留证件号码:103620067,有效期至:2025年8月31日,签发地公安机关:山西省运城市公安局。
3、持证人姓名:BOON ARTH KULNAPRUK,性别:女,国籍:泰国,出生日期:1982年1月7日,护照号码:AC6974692,工作类居留证件号码:103620078,有效期至:2025年9月25日,签发地公安机关:山西省运城市公安局。
二、宣布作废事由
上述三名外国人于2025年6月17日注销工作许可,绛县出入境管理部门告知其应按规定办理停留证件,但其称已购买6月18日回国机票,无法办理停留证件,现宣布上述三名外国人所持居留证件作废。
上述居留证件宣布作废决定自本公告发布起第11日起生效。
特此公告
运城市公安局出入境管理支队
2025年6月27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