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信息公开条例》(以下简称《条例》),现公布2024年度运城市公安局政府信息公开年度报告。本报告由总体情况、主动公开政府信息情况、收到和处理政府信息公开申请情况、因政府信息公开工作被申请复议、提起行政诉讼情况、政府信息公开工作存在的主要问题和改进情况等部分组成。本报告中所列数据的统计时限自2024年1月1日起至2024年12月31日止。
一、总体情况
2024年,运城市公安局始终坚持以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为指导,全面贯彻党的二十大、二十届二中、三中全会精神,坚持以人民为中心的发展思想,围绕政务公开工作重点,准确执行新修订的《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信息公开条例》 ,不断扩大公开范围、创新公开方式、规范公开制度,不断提高政务公开的质量和实效,切实为推动运城经济社会高质量发展创造了更加良好的政务环境。
(一)主动公开情况
2024年,市公安局坚持“公开是常态,不公开是例外”原则,通过官方网站主动公开本单位机关职能、机构设置、办公地址、办公时间、联系方式、负责人姓名、财政预算、决算信息及相关法律、法规和规章制度等各类信息并及时予以更新,扎实推动政府信息公开制度化、规范化、常态化。2024年共发布各类信息2048条;共办理业务723423件(其中,无犯罪记录证明业务340637件、户籍类业务382786件);共收到群众各类咨询6412条,办结6412件,办结率100%;共通过“亲民热线”接听群众咨询3130余次。
(二)依申请公开情况
2024年,市公安局严格执行政府信息公开申请签收、登记、审核、办理、答复等环节工作制度,按照“一事一申请”原则,认真审查受理群众申请公开事项,及时调查处理,规范办理流程,严格时限要求,统一答复口径,确保“件件有着落、事事有结果”。2024年共收到政府信息公开申请2件,办结2件。
(三)政府信息管理情况
2024年,根据省公安厅《山西公安机关办理网民留言工作办法》、《山西公安“一网通办”平台管理办法》和市委市政府优化营商环境、政务公开等文件精神,结合我市实际,制定《运城公安“一网通办”平台管理办法》,明确信息发布流程,规范咨询答复工作,确保网站平台运转高效。同时,制定下发了《“互联网+公安政务服务事项”清单核查工作的通知》,安排部署全市服务事项清单核查工作等内容。制定下发了《关于进一步提高政务服务事项信息要素录入质量的通知》,推动全市政务服务事项发布率达到100%,全市县两级公安机关共填报发布事项1109条,其中市本级43条、县级1066条。
(四)政府信息公开平台建设情况
2024年,市公安局不断提升政务服务水平。对市本级的公安行政审批事项进行了2次全面梳理完善。同时,将权力事项分解到各业务部门,进一步落实责任主体,明确相应职责。重新编制了印刷版和电子版的《运城市公安局驻政务中心窗口审批服务事项办事指南》,摆放在政务大厅窗口及发布在运城市公安局官方网站,以方便群众企业线上、线下快速查阅事项内容及办事流程等信息,提高办事效率。同时,积极运用网络新媒体,创新公安信息宣传新模式,提升公安信息宣传的覆盖面和影响力。目前,已开通公安微博、微信公众号、微信视频号、抖音号、今日头条号等20个公安新媒体平台。2024年“运城公安”微信公众号发布信息325条,微博发布1050条,抖音发布101条,其它网络新媒体平台发布1200条。
二、主动公开政府信息情况
第二十条第(一)项
信息内容
本年制发件数
本年废止件数
现行有效件数
规章
0
0
0
行政规范性文件
0
0
0
第二十条第(五)项
信息内容
本年处理决定数量
行政许可
49066
第二十条第(六)项
信息内容
本年处理决定数量
行政处罚
2101
行政强制
2101
第二十条第(八)项
信息内容
本年收费金额(单位:万元)
行政事业性收费
2220.56万元
三、收到和处理政府信息公开申请情况
(本列数据的勾稽关系为:第一项加第二项之和,等于第三项加第四项之和)
申请人情况
自然人
法人或其他组织
总计
商业
企业
科研
机构
社会公益组织
法律服务机构
其他
一、本年新收政府信息公开申请数量
2
0
0
0
0
0
2
二、上年结转政府信息公开申请数量
0
0
0
0
0
0
0
三、本年度办理结果
(一)予以公开
2
0
0
0
0
0
2
(二)部分公开(区分处理的,只计这一情形,不计其他情形)
0
0
0
0
0
0
0
(三)不予公开
1.属于国家秘密
0
0
0
0
0
0
0
2.其他法律行政法规禁止公开
0
0
0
0
0
0
0
3.危及“三安全一稳定”
0
0
0
0
0
0
0
4.保护第三方合法权益
0
0
0
0
0
0
0
5.属于三类内部事务信息
0
0
0
0
0
0
0
6.属于四类过程性信息
0
0
0
0
0
0
0
7.属于行政执法案卷
0
0
0
0
0
0
0
8.属于行政查询事项
0
0
0
0
0
0
0
(四)无法提供
1.本机关不掌握相关政府信息
0
0
0
0
0
0
0
2.没有现成信息需要另行制作
0
0
0
0
0
0
0
3.补正后申请内容仍不明确
0
0
0
0
0
0
0
(五)不予处理
1.信访举报投诉类申请
0
0
0
0
0
0
0
2.重复申请
0
0
0
0
0
0
0
3.要求提供公开出版物
0
0
0
0
0
0
0
4.无正当理由大量反复申请
0
0
0
0
0
0
0
5.要求行政机关确认或重新出具已获取信息
0
0
0
0
0
0
0
(六)其他处理
1.申请人无正当理由逾期不补正、行政机关不再处理其政府信息公开申请
0
0
0
0
0
0
0
2.申请人逾期未按收费通知要求缴纳费用、行政机关不再处理其政府信息公开申请
0
0
0
0
0
0
0
3.其他
0
0
0
0
0
0
0
(七)总计
0
0
0
0
0
0
0
四、结转下年度继续办理
0
0
0
0
0
0
0
四、政府信息公开行政复议、行政诉讼情况
行政复议
行政诉讼
结果维持
结果纠正
其他结果
尚未审结
总计
未经复议直接起诉
复议后起诉
结果维持
结果纠正
其他结果
尚未审结
总计
结果维持
结果纠正
其他结果
尚未审结
总计
0
0
0
0
0
0
0
0
0
0
0
0
0
0
0
五、存在问题及改进措施
2024年,市公安局政府信息公开工作整体取得了良好的社会效果,但与广大人民群众日益增长的知情需求相比,还存在一定的差距。主要表现在信息公开的及时性、准确性需进一步加强,政策咨询服务水平需进一步提升。下一步,一是严格落实政府信息公开制度规定,聚焦重点领域和群众关切,及时准确公开相关信息;二是进一步规范群众政策咨询办理答复流程,切实提升政策咨询的回复率、办结率、满意率;三是继续加强相关业务培训,积极主动借鉴先进单位工作经验,提升信息公开质效和服务水平。
六、其他需要报告的事项
本机关2024年未收取政府信息公开信息处理费。
运城市公安局
2025年1月27日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