芮城县文化创意园建设项目PPP社会资本合作方采购

发布时间: 2018年05月29日 01:57:09

芮城县文化创意园建设项目(以下简称“本项目”或“项目”)已由芮城县发展和改革局批准实施,本项目采用政府和社会资本合作(PPP)模式运作,项目授权主体为芮城县人民政府,项目实施机构为芮城县住房保障和城乡建设管理局(以下简称“采购人”)。本项目已具备采购条件,特邀请符合条件的社会资本方(以下简称申请人)提出资格预审申请。

一、项目名称芮城县文化创意园建设项目PPP社会资本合作方采购

二、项目编码: Z14080001591809303003

三、项目基本情况

1、项目概况:本项目位于芮城县城北部,北环路北侧

芮城县文化创意园建设项目新建工程总建筑面积21000㎡,建设内容:临摹基地建筑、水体工程、铺装工程、绿化工程、公共服务设施(主要包含公厕、垃圾桶、标示牌、供水供电设施)等;

本工程投资为28295万元,包括工程费用、工程建设其他费用、基本预备费、建设期利息等;

2、运营内容:芮城县文化创意园的临摹基地、水体、绿化、公共设施等资产进行运营维护,保证所有资产的可用性;依托永乐宫对本项目的临摹基地进行经营,通过宣传推广市场开拓等方式提高本项目知名度,为前来旅游学习的各大院校师生以及社会游客提供高质量的住宿、临摹教学、会议等配套服务;

3、合作期限:20年,其中建设期2年,运营期18年;

4、项目回报机制:采用可行性缺口补助;

5、采购方式:公开招标(资格预审)。

四、招标范围

1、本次招标范围为芮城县文化创意园建设项目PPP社会资本合作方采购。招标模式为PPP+施工一体化招标;

2、本项目采用政府与社会资本合作,操作模式为建设—运营—移交(BOT)模式。

申请人中标后,政府将按法律、法规、政策及合同规定授予申请人投融资、建设、运营本项目的经营权,包括投资建设权、运营期的运营权、收益权等。申请人作为社会资本应按《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及其他相关法律、法规、政策和合同规定出资组建项目公司,由项目公司对项目的筹划、资金筹措、建设实施、运营管理、债务偿还、资产管理和项目移交等全过程负责,并在PPP项目合同规定的合作期满后,按照PPP项目合同的约定将项目资产、项目附属设施及相关资料等,按合同规定无偿移交给政府主管部门;

3、政府将与社会资本共同出资组建项目公司,项目公司注册资本金为5659万元,项目资本金占项目总投资比例为20%(政府投资566万元、社会资本投资5093万元);债务资金22636万元,债权融资占项目总投资比例为80%。由社会资本负责筹集。项目公司股权结构(政府:社会资本=10%:90%)。其中政府出资人代表为芮城县大美古魏城乡建设发展有限公司,出资方式为货币,出资额566万元,出资时间在投资协议内约定;

4、按相关法律、法规的规定,本项目社会资本具备相应资质和能力的,依法能够自行建设、生产或者提供本项目施工的。相应的施工将由社会资本自行承担,不再招标。上述施工的价格将根据PPP项目合同约定的原则和方法确定。

五、申请人资格要求

本项目招标接受联合体投标,申请人应具备以下资格:

1、在中国境内依法注册的企业法人或其他组织,且合法存续,没有处于被吊销营业执照、责令关闭或者被撤销等不良状态;

2、资质要求:具有有效营业执照且经营范围须包含园林绿化等相关内容(若为联合体,则联合体中有一方满足即可);

具备建筑工程施工总承包壹级和古建筑工程专业承包叁级及以上资质,且具有的安全生产许可证须在有效期内(若为联合体,则联合体共同满足即可);

具备相应的投融资、偿债能力(须提供合法有效的融资支持文件:银行综合授信、贷款意向书、银企合作意向书等)不少于22636万元(若为联合体,则联合体中有一方满足即可);

3、财务实力:最近连续三年财务状况良好,没有处于财产被接管、冻结、破产或其它不良状态、无重大不良资产或不良投资项目。最近三年每年均为盈利(以经审计的2015年度、2016年度、2017年度财务报告为准,如申请人自成立日起至本资格预审公告发布之日止,成立时间不足3年,可提供最近连续年度经审计的财务报告。);

4、企业信誉:须提供企业注册地人民检察院出具(或网上下载)的无行贿犯罪档案查询结果告知函和在“信用中国”网站(http://www.creditchina.gov.cn/)或者在“中国政府采购网”网站(http://www.ccgp.gov.cn/)上查询申请人信用结果无不良记录(须在有效期内,如为联合体则联合体各方均需提交);

5、联合体投标的规定

5.1本次招标接受联合体投标,必须按资格预审文件格式要求提供有效的联合体协议书,以一个申请人的身份申请;

5.2联合体所有成员数量不得超过2家;

5.3联合体各方应当签订联合体协议,明确约定各方应承担的工作和责任,且明确联合体各方在项目公司中的持股比例(持股比例必须大于或等于1%);

5.4联合体各方不得再以自己名义单独或参加其他联合体在本次招标中提出申请,否则,相关申请均视为无效投标。

6采购人将视具体情况,按照规定组织对符合条件的社会资本方的资格条件进行考察核实,申请人应予以配合。

六、资格预审方法

1、本项目资格预审采用合格制,所有通过资格审查的申请人均可进入下一阶段的采购程序。未参加和未通过资格预审的社会资本方不得参与后续采购环节;

2、实际参加资格预审的申请人不足3家,或通过资格预审的申请人不足3家,将修改资格预审公告内容,重新组织资格预审;

3、项目经重新资格预审后合格申请人仍不足3家的,将依法变更采购方式。

七、资格预审文件的获取

1资格预审文件获取时间:20185300800分起至2018651800分止(请务必在规定时间内支付标书费,逾期将无法支付);

2、资格预审文件获取方法:本次招标实行网上购买资格预审文件。各申请人须在运城市公共资源交易网(www.ycggzy.com)注册登记后,下载获取;(具体操作参加网站下载中心:《主题库注册指南》)

3、资格预审文件免费提供。

八、资格预审申请文件的递交

1、资格预审申请文件递交的截止时间(同开标时间)为20186111500分;

2、响应文件递交地点(同开标地点)为芮城县公共资源交易中心(芮城县社会指导服务中心607室);

3、电子版和纸质版响应文件须同时在现场递交(未启用CA签章之前,电子版与纸质版不一致时,以纸质版为准);

4、未密封的、逾期送达的、未送达指定地点的或未递交电子版的响应文件,采购人不予受理。

九、发布公告的媒介

本次采购公告同时在《中国山西政府采购网》、《运城市政府采购网》、《运城市公共资源交易网》上发布。

十、联系方式

采购人:芮城县住房保障和城乡建设管理局

联系地址:芮城县永乐南路

联系人:张辉

联系电话:0359-3021569

 

代理机构:山西华普工程招标代理有限公司

地址:太原市体育西路288号茂业天地小区6号楼1504

联系人:曲晓虎  王佳晨

联系电话:0351-2522107

 

 

山西华普工程招标代理有限公司

                                    2018530




主办单位:运城市公共资源交易中心(市政府采购中心)  

技术支持:0359-2222971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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