稷山县宣传片拍摄项目招标公告

发布时间: 2018年02月13日 02:00:43

1.采购条件

本采购项目已由稷山县政府采购管理办公室备案,资金来自财政资金,运城市衡泰工程招标代理有限公司受中共稷山县委宣传部的委托,对本项目公开招标采购。现将有关事项公告如下,欢迎符合条件的供应商参加投标。

2.项目概况与采购范围

2.1项目名称:稷山县宣传片拍摄项目

2.2项目编号:Z14080001591802602402

2.3项目情况:

2.3.1采购范围:具体报价范围、采购范围及所应达到的具体要求,以本招标文件中商务、技术和服务的相应规定为准;

2.3.2项目预算:总预算1500000元

2.3.3服务时间:签订合同时约定

2.3.4服务地点:甲方指定地点

3.供应商资格要求

3.1供应商应具备《政府采购法》第二十二条规定的条件;

1)具有独立承担民事责任的能力;

2)具有良好的商业信誉和健全的财务会计制度;

3)具有履行合同所必需的设备和专业技术能力;

4)有依法缴纳税收和社会保障资金的良好记录;

5)参加政府采购活动前三年内,在经营活动中无行贿犯罪行为 ;

6)法律、行政法规规定的其他条件。

3.2采购项目的特殊条件要求:

供应商应具备相关管理部门或行业协会颁发的“影视制作许可证”或资质证书。本项目不接受联合体投标。

4.招标文件的获取

4.1招标文件获取时间:2018年 2 月 14 日08时00分起至2018年 2 月 26日 18 时 00分止;(请务必在规定时间内自行支付标书费,逾期将无法支付)

4.2招标文件获取方法:本项目实行网上购买招标文件。各供应商须在运城公共资源交易网(www.ycggzy.com)注册登记后,下载获取。(具体操作参见网站下载中心:《主体库注册指南》)

4.3招标文件每套售价人民币300元,售后不退。

5.投标文件的递交

5.1投标文件递交的截止时间(同开标时间):2018年 3 月 15 日 9 时 30分

5.2投标文件递交地点(同开标地点):运城市公共资源交易中心三楼

5.3电子版和纸质版响应文件须同时在现场递交(未启用CA签章之前,电子版与纸质版不一致时,以纸质版为准)

5.4未密封的、逾期送达的、未送达指定地点的或未递交电子版的投标文件,采购人不予受理。

6.投标保证金的缴纳

6.1递交方式:通过本单位基本银行帐户电汇形式递交

6.2截止时间:同开标时间(以实际到账时间为准)

6.3投标保证金为人民币 叁万元  整。缴纳投标保证金时请在备注栏中注明项目编号(Z14080001591802602402)。

6.4 缴纳账户信息:

开户单位:运城市公共资源交易中心

行:运城农村商业银行振兴支行

   号:652161010300000024170

   号:402181000220

6.5退还方式:通过本单位基本银行帐户退还

7.发布公告的媒介

本次采购公告同时在山西省政府采购网、运城市政府采购网、运城公共资源交易网上发布。

8.联系方式

人:中共稷山县委宣传部  

   址:稷峰镇稷峰街

   编:043200

人:马先生

   话:15935571936

电子邮件:jsxwxcb@163.com

采购代理机构:运城市衡泰工程招标代理有限公司

   址:运城市人民北路与条山街交汇处交通银行三楼

   编:044000

人:董先生

   话:0359-2153566  15386892111

电子邮件:ychtzb@163.com



主办单位:运城市公共资源交易中心(市政府采购中心)  

技术支持:0359-2222971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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