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临猗县新农村建设垃圾清运车采购项目招标公告
1.采购条件
本采购项目已报临猗县政府采购管理部门备案,资金为财政资金,山西神舟建设工程招标代理有限公司受临猗县新农村建设办公室的委托,对本项目进行公开招标。现将有关事项公告如下,欢迎符合条件的供应商参加投标。
2.项目概况与采购范围
2.1项目名称:临猗县新农村建设垃圾清运车采购项目
2.2项目编号:Z14080001591803142101
2.3招标内容:800L电动垃圾清运车52辆,500L电动垃圾清运车268辆,400L电动垃圾清运车70辆。(详见招标文件)。
2.4预算金额:预算总金额1937000.00元(其中:800L 291200.00元,500L 1326600.00元,400L 319200.00元)。
2.5供 货 期:接到供货通知15日历天内。
3.供应商资格要求
3.1供应商应具备《政府采购法》第二十二条规定的条件:
(1)具有独立承担民事责任的能力;
(2)具有良好的商业信誉和健全的财务会计制度;
(3)具有履行合同所必需的设备和专业技术能力;
(4)有依法缴纳税收和社会保障资金的良好记录;
(5)参加政府采购活动前三年内,在经营活动中没有重大违法记录;
(6)法律、行政法规规定的其他条件。
(7)本项目招标不接受联合体投标。
4.招标文件的获取
4.1招标文件获取时间:2018年2月9日08时00分起至2018年2月14日18时00分止;(请务必在规定时间内支付标书费,逾期将无法支付)。
4.2招标文件获取方法:本项目实行网上获取招标文件。各供应商须在运城公共资源交易网(www.ycggzy.com)注册登记后,下载获取。(具体操作参见网站下载中心:《主体库注册指南》)
4.3招标文件每套售价人民币300元,售后不退。
5.投标文件的递交
5.1投标文件递交的截止时间(同开标时间)为2018年3月6日14时30分。
5.2投标文件递交地点(同开标地点)为运城市公共资源交易中心开标室
5.3电子版和纸质版投标文件须同时在现场递交(未启用CA签章之前,电子版与纸质版不一致时,以纸质版为准)
5.4未密封的、逾期送达的、未送达指定地点的或未递交电子版的投标文件,采购人不予受理。
6.投标保证金的缴纳
6.1递交方式:通过本单位基本银行帐户电汇形式递交
6.2截止时间:同开标时间(以实际到账时间为准)
6.3投标保证金为人民币38700.00元)。缴纳投标保证金时请在备注栏中注明项目编号(Z14080001591803142101)。
6.4 缴纳账户信息:
开户单位:运城市公共资源交易中心
开 户 行:运城农村商业银行振兴支行
账 号:652161010300000024170
行 号:402181000220
6.5退还方式:通过本单位基本银行帐户退还
7.发布公告的媒介
本次采购公告同时在山西省政府采购网、运城市政府采购网、运城公共资源交易网上发布。
8.联系方式
采购单位:临猗县新农村建设办公室
地 址:临猗县委综合办公大楼308室
联 系 人:令狐女士
电 话:13453904031
代理机构:山西神舟建设工程招标代理有限公司
地 址:运城市河东东街天泰凤凰公寓1610室
联 系 人:赵先生 15535925125
电 话:0359-8701923
主办单位:运城市公共资源交易中心(市政府采购中心)
技术支持:0359-2222971
备案号:晋ICP 19004826 网站标识码1408000056
晋公网安备:140802020199号