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新绛县公安局天眼视频监控系统项目招标公告
1.采购条件
本采购项目已报新绛县政府采购管理办公室备案,资金来自财政资金,运城市宇衡工程招标代理有限公司受新绛县公安局的委托,对本项目进行公开招标采购。现将有关事项公告如下,欢迎符合条件的供应商参加投标。
2.项目概况与采购范围
2.1项目名称:新绛县公安局天眼视频监控系统项目
2.2项目编号: Z14080001591716252501
2.3项目地点: 新绛县城、乡镇、旅游路稷山方向
2.4计划工期:90日历天
2.5采购范围:设备的供应、运输、安装、调试、保修、培训、售后服务等。具体报价范围、采购范围及所应达到的具体要求,以本招标文件中商务、技术、工程量清单的相应规定为准。
2.6采购预算价:11310401.62元。
3.供应商资格要求
3.1供应商应具备《政府采购法》第二十二条规定的条件;
(1)具有独立承担民事责任的能力;
(2)具有良好的商业信誉和健全的财务会计制度;
(3)具有履行合同所必需的设备和专业技术能力;
(4)有依法缴纳税收和社会保障资金的良好记录;
(5)参加政府采购活动前三年内,在经营活动中无行贿犯罪行为 ;
(6)法律、行政法规规定的其他条件。
3.2采购项目的特殊条件要求:
(1)投标人须同时具有安全技术防范设计、安装壹级资质;具有电子与智能化工程专业承包贰级以上(含贰级)资质;具有国家级信息系统集成及服务叁级以上(含叁级)资质。
(2)本次招标不接受联合体投标。
4.招标文件的获取
4.1招标文件获取时间:2017年8月28日08时00分起至2017年9月1日18时00分分止;(请务必在规定时间内自行下载,逾期将无法下载)。
4.2招标文件获取方法:本项目实行网上购买招标文件。各供应商须在运城公共资源交易网(www.ycggzy.com)注册登记后,下载获取。(具体操作参见网站下载中心:《主体库注册指南》)
4.3招标文件每套售价人民币叁佰元,售后不退。
5.投标文件的递交
5.1投标文件递交的截止时间(同开标时间)为2017年9月20日9时00分。
5.2投标文件递交地点(同开标地点)为运城市公共资源交易中心三楼。
5.3电子版和纸质版投标文件须同时在现场递交(未启用CA签章之前,电子版与纸质版不一致时,以纸质版为准)
5.4未密封的、逾期送达的、未送达指定地点的或未递交电子版的投标文件,采购人不予受理。
6.投标保证金的缴纳
6.1递交方式:通过本单位基本银行帐户电汇形式递交
6.2截止时间:同开标时间(以实际到账时间为准)
6.3投标保证金为人民币贰拾贰万陆仟贰佰元整。
缴纳投标保证金时请在备注栏中注明项目编号(Z14080001591716252501)。
6.4 缴纳账户信息:
开户单位:运城市公共资源交易中心
开 户 行:运城农村商业银行振兴支行
账 号:652161010300000024170
行 号:402181000220
6.5退还方式:通过本单位基本银行帐户退还
7.发布公告的媒介
本次采购公告同时在山西省政府采购网、运城市政府采购网、运城公共资源交易网上发布。
8.联系方式
采购人:新绛县公安局 采购代理机构:运城市宇衡工程招标代理有限公司
地 址:新绛县龙兴镇站北路 地址:运城市河东东街御泽苑财富大厦二单元(902室)
联系人:张东民 联系人:谭女士
电 话:0359-7532893 电话:0359—2238558
邮编:043100 邮编:044000
电子邮件:27266976@qq.com 电子邮件:ycyuheng@163.com
主办单位:运城市公共资源交易中心(市政府采购中心)
技术支持:0359-2222971
备案号:晋ICP 19004826 网站标识码1408000056
晋公网安备:140802020199号