平陆县皂坡村科技推广及农副产品分拣大棚建设项目

发布时间: 2018年05月04日 03:36:42

1.采购条件

本采购项目已报平陆县政府采购管理部门备案,资金来自财政资金运城市博星工程建设监理有限公司平陆县部官乡人民政府的委托,对本项目进行公开招标。现将有关事项公告如下:

2.项目概况与采购范围

2.1项目名称:平陆县皂坡村科技推广及农副产品分拣大棚建设项目

2.2项目编号:Z14080001591807452903

2.3采购内容:建设分拣大棚400㎡

2.4建设地点:平陆县部官乡皂坡村

2.5建设工期:三个月

2.6采购预算价:264032.3元

3.供应商资格要求

3.1供应商应具备《政府采购法》第二十二条规定的条件;

1)具有独立承担民事责任的能力;

2)具有良好的商业信誉和健全的财务会计制度;

3)具有履行合同所必需的设备和专业技术能力;

4)有依法缴纳税收和社会保障资金的良好记录;

5)参加政府采购活动前三年内,在经营活动中无行贿犯罪行为

6)法律、行政法规规定的其他条件。

3.2采购项目的特殊条件要求:

(1)投标人须具备建筑工程施工总承包叁级及以上资质,有效的营业执照,并在人员、设备、资金等方面具有相应的施工能力,其中,拟派项目经理须具备建筑工程专业贰级及以上注册建造师证书,具备有效的安全生产考核合格证书,且未担任其他在建项目的项目经理;

(2)本项目不接受联合体投标。

4.采购文件的获取

4.1采购文件获取时间:2018 57 0800分起至 2018 5111800分止(请务必在规定时间内支付文件费,逾期将无法支付并下载);

4.2采购文件获取方法:本项目实行网上购买采购文件。各投标人在运城公共资源交易网(www.ycggzy.com)注册登记后,支付文件后,自行下载获取。(具体操作参见网站下载中心:《主体库注册指南》)

4.3采购文件每套售价人民币300元,售后不退。

5.投标文件的递交

5.1投标文件递交的截止时间(同开标时间)为 20185 289 00 分。

5.2投标文件递交地点(同开标地点)为运城市公共资源交易中心三楼

5.3电子版和纸质版投标文件须同时在现场递交(未启用CA签章之前,电子版与纸质版不一致时,以纸质版为准)

5.4未密封的、逾期送达的、未送达指定地点的或未递交电子版的投标文件,采购人不予受理。

6.投标保证金的缴纳

6.1递交方式:通过本单位基本银行帐户电汇或银行保函形式递交

6.2截止时间:2018年5月27日18时00分止(以实际到账时间为准)

6.3投标保证金为人民币伍仟贰佰元整(5200元)。缴纳投标保证金时请在备注栏中注明项目编号(Z14080001591807452903)。

6.4 缴纳账户信息:本次招标采用虚拟子账号方式交纳保证金,请各投标人在交易系统中“招标文件获取”栏目中,选择相应标段获取虚拟子账号,按要求交纳。具体操作参见网站“办事指南”:《投标人(供应商)保证金操作手册》。

开户名:运城市公共资源交易中心

开户行:中国工商银行股份有限公司运城城建支行

 号:102181003539

7.发布公告的媒介

本次采购公告同时在中国山西政府采购网、运城市政府采购网、运城公共资源交易网上发布。

8.联系方式

       人:平陆县部官乡人民政府

         址:平陆县部官乡部官街

         编:044300 

       人:宋先生    

         话:15935568239

    件:15935568239@163.com

 采购代理机构:运城市博星工程建设监理有限公司

         址:运城市盐湖区禹香苑6号楼2单元101号

             编:044000

       人:女士

         话:18636378335

    件:38894430@qq.com



主办单位:运城市公共资源交易中心(市政府采购中心)  

技术支持:0359-2222971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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