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户口申报----国(境)外出生子女出生申报
发布:运城市公安局    时间:2022/6/9 17:07:34
 

 1、受理部门:派出所

2、办理条件:

申请人出生后尚未取得合法身份,姓氏姓名符合国家法律法规规定,可随父(母)申报出生登记。

 3、办理流程:

     1)申请人向拟落户地公安派出所提出申请,并提交相关的材料。

2)公安派出所对符合办理条件且材料齐全的,当场予以办理。

 4、所需材料:

1)国外或者境外医疗机构出具的出生证明和国内具有资质的翻译机构出具的翻译件;

2)子女和父母回国使用的中华人民共和国护照或其他旅行证件等出境入境证件;

3)父母双方户口簿或身份证(仅一方有户口的提交一方的户口簿或身份证);

4)父母结婚证(非婚生子女除外)。

5、办理时限:符合办理条件且材料齐全的,当场予以办理。

6、收费依据及标准:不收费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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