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户口迁出----学校录取迁出
发布:运城市公安局    时间:2025/12/2 10:51:45

     1、受理部门:派出所

2、办理条件:被各类院校录取的新生入学时自愿选择户口迁往学校的人员。注:被省内各类院校录取的新生无需开具《户口迁移证》。

 3、办理流程:

 (1)申请人向户籍地公安派出所提出申请,并提交相关的材料。

  (2)公安派出所对符合办理条件且材料齐全的,当场予以办理。

 4、所需材料:学校《录取通知书》原件、申报人身份证和户口簿。

 5、办理时限:符合办理条件且材料齐全的,当场予以办理

 6、收费依据及标准:不收费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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